2013娄底中考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原则 |
来源:娄底市教育局 2013-4-9 21:30:33 |
录取分数线 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中考成绩及招生计划,分批次统一划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次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1︰1.1比例划定;指标生按一般计划批的最低控制线执行;择校生在全市一般计划批次分数线下降5%;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一般计划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2.补录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90%。 3.小教、幼教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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